【MyGoNews林湘慈/綜合報導】近年來,台灣地區房價不斷上漲,造成青年的負擔加重,新北市的社會住宅政策,將以「青年出租」作為施政方向,並建置在交通便捷地區,方便青年們就業。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:「新北市的社會住宅,主要提供對象為40歲以下的青年。」
內政部營建署與新北市政府於2011年4月27日晚間在新北市中和區景新國民小學活動中心舉辦說明會,將中央政府採「混居」方式推動照顧短時間需要住宅的民眾,以「公有出租住宅」的方式運作做簡報,內政部營建署認為,新北市中和區秀峰段的一處國有土地頗為合適,因此積極舉辦座談說明,現場吸引了近400多位民意代表和民眾前往關心與表達意見,然而主動發言的民眾多持反對態度,並有人提議將秀峰段國有地改為綠地或公園。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說:「世界各地都有這類的出租住宅政策,必然會在時機成熟的時侯興建,將持續溝通。」
為了落實照顧多元族群民眾的居住問題,內政部營建署提出社會住宅的構想,在北台灣覓地先辦示範基地,以「混居」原則,希望不要將社會住宅標簽化,因此,是以「公有出租住宅」的方式運作,達到關懷的目的並落實照顧有住屋需求的民眾。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對民眾陳述中央的構想和看法,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也認為先推「只租不售」的混居模式,讓需要照顧的單親家庭、青年和各種族群的民眾也有好的居住環境。
許志堅副市長說:「國外荷蘭、英國、新加坡和香港都有這種公有出租住宅的案例。」讓民眾了解社會住宅的本質與內容,副署長許文龍也說:「因應民眾的意見,政府要將狹意的社會住宅做改變,是一種更能為大家接受並照顧到各族群的公有住宅,未來的住宅法也會朝這個方向去擬定。」
參與的民眾有不少人舉手發言,有人認為當地社區頗為擁擠,不希望再多建住宅;有人認為社會住宅將影響原本當地民眾的生活;還有民眾建議把該國有地改為綠地或公園。市議員游輝廷也說,中央要求地方出錢興建社會住宅,但新北市政府沒有那麼多預算來做,最好規劃做公園。